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2 08:27:35
姚贵平:
本院受理原告董秀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公告详见:【河南法制报】2018-8-27第13版
承办法官:钱伟
联系电话:0372-2097554
责任编辑:朱墨琳
文章出处: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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