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早上,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就已经从法院出发了,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到舒心养老院,将许家营村八十多岁的王老先生申请执行纠纷案件的门锁钥匙送入手中,考虑到老两口年岁已高,法院的人员决定送两位老人回家。一路颠簸,法院的两位执行人员到达原告与被告共同居住的大院门前,被告李鑫(化名)已在门前等候,说明情况后,两位工作人员将新配的大门锁钥匙给了老人,并手把手教两位老人怎样开锁,将两位老人送至院内,执行人员又将被告拉至一旁说道“大家都在一个大院,邻居之间应该相互照顾,不应置气,望以后好好相处。”被告连连点头,法官说得是。王老先生禁不住老泪纵横,连声说道“你们法院心里有我,为我的事操心,我真的十分感谢你们。”
经了解,王老先生无儿无女和老伴相依为命,与李鑫共同居住在一个大院内,后李鑫将自有房屋重新翻建,将共住大院院门修改后,安装了门锁,但未将钥匙交给原告王老先生,造成原告通行不便,原告随后入住了养老院,后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
为切实解决老人的进入通行问题,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将共住大院门锁钥匙给付原告一把并不得妨碍原告通行。法院判决后执行的工作人员为其快速执结案件,还照顾其年老体弱亲自将其送回家,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