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所以被人诵颂了上千年,就是因为人们还相信真爱,还相信美满的婚姻。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些夫妻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计较争吵而闹离婚,甚至走上法庭。今年7月初,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琐事闹离婚的纠纷案件。
王某与妻子罗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本应是幸福的一家。然而因为妻子罗某的脾气暴躁,丈夫王某的不忍让,且对生活琐事的斤斤计较,双方争吵不断。王某认为长期生活在这种吵架的氛围中,婚姻不会幸福,这对小孩的成长环境也不利,其对这样的生活忍无可忍,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离婚后小孩自己抚养。被告罗某辩称,原、被告关系非常好,不同意离婚。
北关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基础较好,虽因家庭琐事生气、争吵,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今后原、被告双方只要互谅、互让,夫妻关系和好有望,不予双方离婚。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札记:
夫妻在一起时间久了,难免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的事,当双方之间发生了矛盾,应该勇于从自己的身上找毛病,向对方说一声“对不起”,双方学会互相包容,对自己的亲人更要多一份耐心,这样才能化干戈为玉帛,创造一个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