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北关法院门前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安阳桥村委会村民代表将印有“公正执法、为民作主”、“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等字样的锦旗,送到安阳市北关区法院郭晓军副院长和执行局法官手中,感谢法院公正廉洁办案,文明高效执行,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北关区彰北街道安阳桥村委会与被执行人孙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责令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申请执行人场地,建筑物自行处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随后,村委会向北关区法院申请执行。
2011年11月18日,北关区法院在尽力调解未果,申请执行人多次上访的情况下,果断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为了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的权威,北关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的执行工作,多次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精心制定执行方案,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并报请区委政法委争取支持。在辖区公安、消防、行政执法、办事处、村委会等单位和部门百余名同志的通力协作和周密配合下,于2012年6月14日,对被执行场地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案件提前执行完结。为答谢北关法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精神,安阳桥村委会组织锣鼓队,派代表为法院送锦旗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