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认真将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公正司法。
一是设立人大代表联络专职人员,畅通渠道,加强与人大及其代表的联系。北关法院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设立人大督办案件和其他事项登记薄,对人大常委会进行个案监督的案件和其他事项,逐案逐项登记,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该院不定期与区人大法工委或区人大有关领导、人大代表主动取得联系,征求意见,以便对立案、审判、执行等所有司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形成制度化。该院在坚持向人大报告全院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对待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每一项专项工作,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在平时的工作中,将该院的工作信息,及时报送人大法工委和人大领导,以便人大常委会在全面了解法院工作的基础上对法院工作实施监督。对全区有影响的重点案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向人大法工委和人大领导汇报案情和处理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和亲临执行现场监督执行,以得到人大对司法工作的支持。对法院开展的专项活动,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人大有关领导汇报,使人大有关领导掌握情况,帮助法院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督办案件或事件办理报告制度,保证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实效。北关法院党组研究制订相关措施,使人大督办案件或事项办理汇报工作制度化。该院十分重视区人大督办的案件或事项,对于人大领导的批件认真办理,及时解决,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院领导及时批转,责成有关人员抓紧办理,并按照人大要求的时间及时报告。对个别当事人反映不实的案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人大有关领导报告解释。在办理人大督办的案件中,有关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有效化解矛盾,避免了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是建立接受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制度,随时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北关法院热忱欢迎和热情接待人大代表来法院视察、检查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吸取研究,切实整改落实,在全院形成了尊重人大代表、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良好局面,推进了各项审判工作,促进了公正司法。如人大代表建议法院要与企业建立联络制度,该院党组经研究后,立即落实该意见,与辖区多家企业建立了联络关系,帮助企业解决了许多涉法问题,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