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任法官,帮我们化解了纠纷,解决了困难。”昨天下午,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内,一名老年妇女紧紧握住民一庭任蓉法官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北关法院刚刚调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女法官用真情打动了当事人,被告当场将赔偿款交到原告手中,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010年9月12日8时15分许,在安阳市安漳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虽然这起事故是非机动车—电动车与自行车之间的事故,但仍然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骑自行车的王某在此次事故中住院治疗,后王某因为医疗费问题将骑电动车的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21000元。而张某认为交警队作出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认定书是错误的,这起事故是由于王某错道行驶才造成的,自己应该无责任,要求王某赔偿自己电动车损失2000元。
北关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任蓉法官首先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式谈话与调解,待到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调解时机成熟之际,再将原被告请到一起,经过对双方当事人“拉家常”式的讲和劝导,原被告二人对于对方的困难也深感同受,主动提出调解方案。最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二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让家人将5000元赔偿款送到法院,当场交到原告手里,给该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