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自己是市长司机的名义在外诈骗,声称能够给人介绍工作,挥霍了钱财却办不成事,被告人李强(化名)最终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2010年春天,李强认识了几个在市环卫处上班的临时环卫工人朋友,知道了王某(化名)很想有个正式的工作,李强谎称自己是给市长开车的,接触领导机会多,能够托人办成这事,需要几万块钱去跑关系。王某家境贫寒,靠着在环卫处做临时工糊口,想着能够成为正式环卫工人的话工作就稳定了,东拼西凑了三万多块钱,交给李强。李强拿到钱后就开始自己吃喝玩乐,时间一长王某觉得不对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李强被绳之以法了。
北关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李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