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恩爱夫妻因家庭财产互生猜疑,丧心病狂的丈夫趁妻不备挥刀就砍,在女儿等旁人的强行拦阻下,妻子才免遭非命。昨日,安阳市北关法院对这起故意伤人罪公开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人李志(化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李志与邓某本是一对恩爱夫妻,近年来二人靠做生意经济条件逐渐好起来,但日渐积累增多的家庭财富也使夫妻二人关系变得紧张、疏离、相互猜忌和不信任。2011年春节刚过,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中,被告人李志得知邓某和女儿在岳母家时,就从海鑫购物广场购买菜刀一把藏在身上,然后直奔岳母家找妻子谈财产分割的事。不想二人话不投机,被告抽出藏于袖内的菜刀朝毫无防备的邓某身上砍去,一旁的女儿和其他人赶忙把失去理智的被告人李志摁在沙发上,夺下其手里挥舞的菜刀,邓某才侥幸躲过一劫。
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某日,被告人李志得知妻子邓某和女儿在岳母家时,携带事先准备的厨师菜刀一把刀岳母家找邓某商谈财产问题,之后,李志在谈话中与邓某发生冲突,声称要杀了邓某并使用事先准备的厨师刀刺向邓某胸部。在场的李志、邓某女儿和其他亲属极力拦阻,强行夺下李志手中的刀具并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对被告人李志作出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