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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02 16:23:18


 

社会矛盾化解,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也是人民法院履行服务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北关区法院尤其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旨,深入把握社会矛盾根源,从化解纠纷的关键入手,通过三项措施的实施,深入推进了辖区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调解优先,在全院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树立调解理念,做到适时与适度调解,在把调解工作落实到案件立案、诉前、诉中和诉后诸环节。把调解理念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采取上门调解、就地调解等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强化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我院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妥善审理好辖区内等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就业、教育、医疗以及婚姻家庭等民生的案件,将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完全融入中心工作;同时,注重延伸审判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建立便民服务机制,深入辖区内的社区、企业调研,做好司法保障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积极采取社会联动,了解群众的意愿,面对面诚心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上门、田间地头办案等便民措施,认真解答法律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情暖辖区群众。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积极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发展,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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