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管理员利用其是网管的身份,趁收银员不注意,盗窃吧台内的现金2800元,最终换来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昨日,北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20岁的小斌(化名)是灯塔路某网吧的网管员,2011年3月28日凌晨2点,被告人小斌看到收银员爬在吧台上睡觉,顿生贪念,将吧台里的人民币2800元窃走。收银员发现营业款丢失随即报案,公安部门调取网吧内的监控录像后将被告人小斌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小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