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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三公开促进阳光执行

  发布时间:2011-08-26 08:50:14


 

北关法院执行局在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中,结合当前开展的 “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提高认识,强化群众观念,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落实到执法办案中,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案件执行公开化,促进司法、文明、阳光执行,营造出良好的执行态势。

一、案件信息公开化。执行立案时,立案人员向申请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申请人在执行中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风险。案件执行开始时,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被执行人权利义务须知》和《执行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执行阶段的权利义务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责任。

二、执行工作公开化。公示执行案件流程情况,以流程图表形式直观地显示了案件执行的全部程序和各程序间的流转线路和关系。对执行通知书发送时间,搜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等措施实施时间、过程与结果以及案件承办人、联络方式、监督电话,一律公开告之,让权利人充分享有案件的知情权;及时告知权利人暂缓、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并定期将执行进度、执行人现状、履行能力、执行不能原因等信息反馈和告知案件申请人。

三、执行纪律公开。公开文明接待制度,在办公大厅摆放服务承诺牌,公示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 “十条禁令”等内容。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接受举报电话、接受举报邮箱,公开对善意举报人的保护承诺。还邀请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与法院执行人员一起参与执行,使法院执行工作不再“神秘”,做到阳光透明化。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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