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法院从三个方面做起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让人民陪审员称为法院工作的“审判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解决率和满意度,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相信法院依靠法院。
首先,我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陪审、参审各方面工作培训和考察,让每一名陪审员都成为合格的陪审员。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集中宣传和谐司法理念,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方法与技巧。
其次,充分发挥出人民陪审员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的优势。面对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往往既要讲理还要讲情,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前和庭后调解,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可以有效地减少阻力化解矛盾,使事件尽可能得到调解,促进和谐社会。
最后,让人民陪审员发挥监督作用。对于法院在审判和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在廉政勤政、遵纪守法方面的表现进行监督,对不合理的行为进行批评,并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