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关法院审理了一起入室抢劫案。两名被告自以为筹划的抢劫方案安全牢靠,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恢恢法网,受到了严厉的制裁。
被告人宋勇(化名)和李峰(化名)是多年好友,因不务正业二人经济常常处于“紧张”状态,聪明过头的宋勇与李峰商议不如合伙“捞金”。随后,宋勇开始在室内各个小区挑选目标。经过多次踩点勘察后,二人决定在北关区阳春光华小区某户大捞一把。俩人先拟制了一套方案,然后准备刀具,面罩等犯罪工具。
2010年10月25日晚22时左右,两被告进入安阳市北关区阳春光华小区,先是用口香糖粘住被害人李金(化名)、王云(化名)家防盗门猫眼,然后按响门铃,在被害人李金开门时,二人蒙面持刀闯入室内,先将开门的李金摁翻在地控制住,再采用暴力手段劫取现金60000元及项链、戒指等首饰。案发后经鉴定,两被告人劫取被害人的首饰价值8500元,被害人李金右手、唇部和颈部受伤,构成了轻微伤。
北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勇和李峰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持刀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据刑法第263条规定,判决被告人宋勇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60000元;被告人李峰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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