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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法院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1 11:14:05


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以来,北关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便民利民意识,运用综合手段,先后开展了集中化解涉诉信访集中清理民事积案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狠抓审判执行,立足本职工作。北关法院立足审判,坚持依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执行、严管理的工作思路,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维护大局与保障权益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院长杨小平号召具有法官资格的综合部门人员全部承办案件,严格按照定人定案定期限的要求,把包括党组成员在内的综合部门人员分成几个办案小组,建立每个小组收结案件台账,落实领导包案。

    刑事审判注重宽严相济。通过严来最大限度地惩处和威慑严重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通过宽来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不定期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促其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力求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加强协调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减少对立情绪、努力营造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人民法院三方之间的和谐关系。

    二、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调解有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现案结事了,有力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627对外发布了《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我院组织法官认真学习《意见》,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调解工作。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努力提高调节能力。积极贯彻落实《意见》中强调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精神,坚持发挥法院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积极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疏通民意诉求渠道。2010年以来,该院为进一步实现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安全感指数极大提高等目的,积极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要求,将大走访和涉诉信访案件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结合起来,深入社区和当事人家中,积极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已结案件进行逐案回访,释疑解惑,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全年圆满完成省委政法委巡视组和上级法院等单位和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98件。其中,省委政法委巡视组交办案件22起,与2009年的105起相比,下降了79%

    四、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该院以培养陈燕萍式法官为目标,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通过抓党建、促审判、提素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大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开展各序列工作人员业务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法官、书记员、法警等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

    该院始终坚持零容忍终身禁业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五个严禁十条禁令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从严治院、科学管理,狠抓法院内部各项工作管理规定,形成了一套以目标管理为中心的系统性、完整性规章制度。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限跟踪、超审限通报和案件督办、催办等制度,健全合议庭和审委会制度,确保公正高效的审理各类案件;成立案件评查室,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查制度,实行案件评查和法官考核、纪检查处联动的机制,提高法官办精品案件的意识,确保案件质量。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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