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法院加强重视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懂法律、知案情的优势,将人民陪审员力量运用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人民陪审工作健康发展。
抓学习,奠定陪审工作思想基础
该院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定期学习交流,聘请高校老师到院对陪审员就刑法、民法、诉讼法及常用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讲授。并组织学习《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正确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现实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律观念,珍惜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重使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一是对需要陪审的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随机抽取陪审员,并提前通知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进行庭前准备,查阅卷宗、熟悉争议焦点。案件评议时,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果意见无法形成一致的,陪审员将有权要求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熟悉当地的社情民意,当事人在情感上能够认同。在调解过程中,对当地民事纠纷是非清、责任明、信息灵,通过他们独特的地缘、人缘和工作优势,既可以大大地提高化解矛盾的成功率,又可以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该院把人民陪审员当法官又当监督员,将司法活动向他们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建制度,不断提高陪审员管理水平
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该院严格管理,狠抓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激发人民陪审员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把参与陪审当成自己应尽的职责来完成;二是抓好案件审理的规范化工作。为保证人民陪审员能按时参与庭审,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三天书面或电话通知陪审员,让人民陪审员做好工作生活安排,全心投入到案件陪审工作中;三是抓好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情况,每季度由各业务庭上报政治处,由政治处会同纪检监察室对人民陪审员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