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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朋友去传销 暴力威胁后果惨

  发布时间:2011-03-17 17:02:32


       近段时间社会上的传销势力又活跃起来,撺掇朋友参加传销成为了不法分子惯用的伎俩。北关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明(化名)等一伙人因为小李(化名)拒绝参加传销就围堵殴打他,小李在防卫时顺手拿了一把水果刀,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010年的一天,王明和他的四个同伙(四人已另案处理),给王明的朋友小李(化名)及小李的女友介绍工作,说是很轻松的工作,每天就干一个多小时,但工资却很高,有好几千元。在王明天花乱坠的描述中小李却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他不信有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但又碍于朋友的面子想委婉的拒绝王明。王明和他同伙就尾随着小李及其女友来到小李居住的安钢某家属院内,在小李家里说服再一次失败后,几人竟以暴力相威胁,王明的一个同伙先是打了小李一个耳光,另外两个人继而开始殴打小李,连小李的女友也没有放过。小李见女朋友也被按在了地上,被人抓着头发拳打脚踢,还被掐着脖子,小李挣脱了束缚从枕下迅速拿出一把水果刀向他们刺去。有一个人被刺伤了,另外两人就一人抓住小李的手,另一人用拳头猛击小李的头部。混乱之中有邻居来敲门,邻居大喊报警了,几个人才仓皇而逃。小李和他女友都受伤了,为了防卫小李也生平第一次用刀子刺伤了别人。

 

      北关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被告人王明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隙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判处王明有期徒刑一年。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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