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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忠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发布时间:2011-03-04 14:42:58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北关区人民法院为将这一理念切实贯穿到审判工作中去,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措施,强化这一理念在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渗透,提高标准,务实操作,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强化庭前司法服务。在立案方面,本院大力开展立案窗口建设工作,拓宽立案庭工作职能,着力开展立案调解工作,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此外,针对社会弱势群体专门设立了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适当减、免诉讼费用,减轻了当事人负担,践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工作宗旨。

 

       完善庭审审判职能。对司法审判权的行使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积极吸收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依法裁判,不枉不纵,更加注重公平。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对此我院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建立简易速裁机制,实行速裁。对农民工讨薪、索要抚养费、赡养费等关系民生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判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面对执行难的问题,一是大力推进执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狠抓干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执行队伍建设的标准。二是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对于已规定的民事诉讼法中和有关司法解释中的各种执行措施大胆使用灵活运用,如司法拘留、查封、拍卖等,积极借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督促其履行。三是大力宣传执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执行法律意识。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以抗拒、阻碍、干扰人民法院执行为耻,以服从、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的法制环境。不断要求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善于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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