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责任”助推北关法院廉政建设 作者:宋萍 赵青 发布时间:2011-01-18 16:29:51
春节将至,为加强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促使每一名干警成为公正、廉洁的执法者,安阳市北关法院开展了廉洁司法节前教育会。会上通过了四项“责任”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从思想上确保廉洁意识,从行为上规范干警拒腐能力。
一是“评责任”。对过去一年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评查,并对去年出台的有关廉洁自律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查,根据上级有关新的精神、指示增添新内容。
二是“明责任”。根据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明确责任内容,科学的制定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不廉洁现象易发的重点区和关键环节,确保干警廉洁司法作风方面的制度完善和创新。
三是“签责任”。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作为开展责任教育、明确廉政责任分工、细化廉政责任内容、公开廉政责任承诺的过程,做到人人有责任,层层负责任。
四是“担责任”。院领导干部要尽职尽责,狠抓目标任务的落实,从而提高党风廉政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行失职必查,失责必担的领导干部问责制。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政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