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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收赃一条龙 最终统统判了刑

  发布时间:2011-01-18 10:58:56


      明知是赃车,还多次收购,最终,北关法院不但将盗窃者绳之以法,收购者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领刑罚。

 

       李军(化名)和王勇(化名)是两名90后,早早辍学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结伴盗窃财物换取钱财以供俩人吃喝玩乐。2010920日,李军和王勇乘着中午人少之际,窜至红旗路某小区内,王勇负责把风,李军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停放在楼道内的捷安特牌自行车盗走。当日,李军、王勇将盗得的自行车低价卖于马林。经鉴定,被盗自行车价值1328元。

 

       921日晚上21时,李军、王勇窜至北关区某美容美发厅门口,两人分工明确,王勇负责把风,李军用随身携带的扳子将停放在美发厅门口的捷安特牌自行车锁子撬开,继而盗走。随后,二人将该车低价出售给马林。经鉴定,该车价值699元。

 

       随后两天里,李军与王勇疯狂作案,在群众艺术馆和北关区某保险公司及某小区内盗得捷安特自行车三辆,二人均以低价将赃车售给马林。三辆自行车经鉴定价值20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军、王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马林明知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核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告人李军、王勇、马林均被判处相应的徒刑。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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