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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认识高级领导 诈骗钱财依法获刑

  发布时间:2011-01-05 08:36:14


       北关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两个被告人打着在北京认识高级领导的名义进行诈骗,骗取了钱财两万多元,最终被依法惩罚。

 

       自20087月份以来,王明、李华(二人均为化名)以帮助被害人刘某购买铁矿需要去北京给高级领导送礼为名,先后在我市平原路的迪欧咖啡馆、北京诈骗被害人刘某人民币6000元。二人对另一被害人岳某谎称能够帮助刘某疏通关系购买到铁矿,同时借此机会帮助岳某解决他儿子的就业问题,诈骗了岳某人民币两万元。

 

       案发后,二被告人家属退还了全部赃款人民币两万六千元,并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北关法院采纳了二人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认定二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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