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不学无术的80后凑在一起,一个月时间里疯狂作案,盗得三辆五菱牌面包车,而且将盗来的赃车抵押与人,以骗取借款供挥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三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昨日,安阳北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罪、诈骗罪进行了宣判。
王军(化名)、王明(化名)和王海(化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发小。三人中学毕业后一同外出打工,因受不了苦,又一起回到家乡,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还迷上了赌博。2009年三个年轻人凑到一块儿密谋着一个来钱容易的项目——偷车,以此换取赌资参赌。仨人说干就干,积极的准备好盗车工具后,于7月2日夜24点,窜至安阳市健康路工行家属楼,用工具将停放在临街楼的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偷走。翌日,王军更换车锁后,隐瞒该车系被盗事实,将该车以20000元价格抵押给他人。几天后,三个人又窜至新乡市某小区,趁夜用随身携带的工具盗走小区内的一辆五菱牌面包车。翌日,王军更换车锁后,隐瞒该车系被盗事实,将该车抵押给他人,骗取借款20000元供仨人挥霍。8月18日,三人又故伎重演,于夜里24点窜至鹤壁市某单位家属院内,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盗走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次日,三人隐瞒该车系被盗事实,抵押给被害人吴建设(化名),骗取借款20000元。后吴建设发现该车系被盗车后,主动将该车交到公安机关。三名被告人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军、王明、王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核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军犯盗窃罪、诈骗罪,决定执行尤其徒刑17年,并处罚金300000人民币。被告人王明、王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