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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警察查案件 勒索钱财获刑十二年

  发布时间:2010-12-27 09:09:58


       有几个胆大的年轻人,居然化装成警察进行抢劫,密谋了好久进行踩点、跟踪,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赎金160万元,最终落入法网。北关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案件,对不法分子判处了刑罚。

 

       被告人王明(化名)和他的三个同伙(均已另案处理)在一起预谋犯罪很久,想出了一个挣钱的办法。今年3月份,他们盯上了被害人张某,并多次到被害人所住的小区踩点,跟踪目标想了解张某的行踪。4月份的一天,他们跟踪着张某至一家洗车行,王明几个人穿上了事先准备好的警服,带着买来的手铐和仿真手枪,在张某打开车门准备上车的时候,这几个假冒的北京警察围住了张某,以让张某配合调查案件的名义将张某绑架荥阳市一间废弃的民房里。在路上的时候,他们掏出了张某身上的3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并对张某进行言语的威胁和打骂。几个人以北京警察的名义告诉张某他涉嫌诈骗罪已经被控制,要求张某向家属要赎金160万元,经过协商说定了赎金金额为58万元后,释放了张某。3天后,王明等人在河北省磁县境内107国道边等待收受赎金时被当场抓获。

 

       北关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王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判处王明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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