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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争抢女朋友聚众斗殴 换来徒刑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0-12-21 08:52:55


       人称天之骄子的大学生,趁着青春年少本应以学业为重,可是却有一部分人以为进了大学校门,以后的生活就高枕无忧,整日在校园里不求上进结朋呼友,这不,因为争抢女朋友,两伙大学生进行决斗,最后场面失控造成人员受伤,后悔不及。法律却是无情的,判处触刑者有期徒刑没得商量。昨日,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对被告人刘明军(化名)聚众斗殴罪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刘明军系我市某高校的一名大三学生,其在校期间放松学习,结交了一帮同样学无志向的哥们儿。2010年的某天,刘明军和这帮同学哥们儿一块儿吃饭时,听说一哥们的女朋友因为有了其他心仪的男友,要和其分手,有气愤填膺者提出让这位哥们用决斗的方式把女朋友抢过来,刘明军和在座的其他同学纷纷呼应。于是,酒足饭饱后的几名大学生开始商议如何替哥们儿抢回女朋友。刘明军潜入学校杂物室找来几根钢管发给大家,然后,一块儿找到哥们的情敌小姜住宿楼下,将小姜喊下楼进行谈判。双方见面话不投机,刘明军带头对小姜进行推搡,其他人也跟着对小姜推搡,继而殴打,致使小姜身体多处受伤。被告席上的刘明军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其家属主动对受伤者进行了民事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军积极参加并持械聚众斗殴,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被告人刘明军得到了相应的刑事制裁。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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