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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友出头致人重伤 被判刑罚悔恨难当

  发布时间:2010-12-08 16:57:49


       被告人刘军(化名)因为朋友与人打架时吃了亏,血气方刚的他替朋友出气将被害人打成重伤,除了赔偿受害人高额赔偿金外,还难逃法律的制裁。昨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刘军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刘军在朋友圈里最讲哥们义气,因此,很多朋友有困难都会找其帮忙摆平。20081月的某一天,好友飞飞(化名)找其诉苦,称与人打架时受伤吃亏,请刘军出面好好收拾一下那帮人。年轻气盛的刘军一听说朋友吃了亏,马上招呼王某和马某一起协商怎样替飞飞报仇出气。经过多天的密谋跟踪,刘军和王某、马某在确定了打伤飞飞的仇家李刚(化名)和张一然(化名)正在平原路曙光小区内一网吧上网后,三人持刀具、钢管赶到网吧,不由分说对受害人大打出手,致使李刚重伤,张一然轻微伤。
事发后,刘军看到事态严重,当夜逃往外地躲了起来,从此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在刘军家属的多方努力下,积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争取得到了受害人的原谅,刘军也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在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刘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人刘军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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