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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公厕起纠纷 帮人打架万不该

  发布时间:2010-11-25 15:32:15


      上公厕一件再小不过的事情,也要斤斤计较引起冲突,还找了一帮人来打架,把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结果一帮人均被判处了刑罚,是在很不应该。

 

       何某和宋某二人这一日在安阳市火车站广场的公共厕所入厕时与厕所的管理员发生了口角。上个公厕五毛钱,这二人就骂脏话骂得很难听,公厕的管理员三人觉得这二人太不讲道理,就回了几句,结果这二人竟然大打出手,之后还找来了本案中的被告人张强(化名)和其他四个人。这些人来的时候,事情已经恶化升级,他们拿来了棍棒和菜刀,在火车站这样一个人员密集的场所发起了,仿佛自己的势力很强,很威风。这几个人把三名公厕管理员打成一个重伤两个轻伤。

 

       案发后,何某和宋某及他们喊来的人均被判处了刑罚。北关区法院认为,张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告人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判处张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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