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一间房屋起纷争 法院调解息分歧

  发布时间:2010-11-23 11:52:56


       能在学校门口占间房,开一间专营零食、文具的小店,轻松赚取孩子们的钱,是件令人羡慕的事情。但散落在地的零食包装使得学校周边环境变得脏、乱、差,孩子们所食的零食也因大多系三无产品而难以保证健康卫生。于是,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民事纠纷。近日,安阳市北关法院调解一起学校起诉店主腾房的民事纠纷。

 

       王女士是安阳市一个体经营户,2010630日,从他人手里转接一间安阳市某校的房屋,用于经营百货、零食。该校在接到治理周边环境的通知后,多次找王女士协商腾房事宜,均遭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校将王女士起诉法院,要求其腾出学校房屋,并赔偿以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北关法院的杨俊霞法官受理该案后,找双方当事人分别了解案件情况,在倾听过双方理由后,认为该案当事人没有矛盾基础,适用调解优先原则。杨法官耐心的劝解原、被告双方要互相理解,各让一步,经过多次登门做当事人的工作,原、被告当事人被法官的耐心调解和诚意所感动,双方僵持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杨法官看到案件调解的时机成熟,立即召集双方到庭进行协商,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