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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村民齐闹事 扰乱社会秩序判了刑

  发布时间:2010-10-19 11:35:04


       被告人高旗、王小平、李益民、杨红星、杨文、李华强(均为化名)同为安阳市北关区黄家营村村民,20109月因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被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095月,安阳市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部分员工与安阳黄家营村部分村民因故发生纠纷继而互殴。当晚,被告人高旗、王小平在村委会广播,煽动村民第二天一起去钢铁公司闹事讨说法。次日早上,被告人高旗持电喇叭再次煽动村民带上打架工具到村委会集合,去钢铁公司施工场地闹事。黄家营村民聚集二、三百人后,在被告人高旗、王小平等六人的带领下,携带农具不顾在钢铁公司执勤的公安民警和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劝阻,冲到钢铁公司施工场地进行长达十几分钟的打砸,致使钢铁公司厂房毁损,广本轿车、铲车、摩托车、空调机以及厂区工棚的窗户玻璃被砸,钢铁厂部分工作人员被打伤。经鉴定,公司财务损失价格为9620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旗为首,被告人王小平、李益民、杨红星、杨文、李华强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钢铁公司基建施工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院遂作出分别判处六被告有期徒刑缓刑的判决。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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