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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针对民间借贷案件增多提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10-18 16:32:22


      民间借贷案件属于法院受理的正常案件,近几年来,私营经济发展速度变快,资金流动活跃,民间借贷案件引起的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呈上升趋势,案件的标的也在不断增多。我院分析这类案件的多发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普遍存在的高利息借贷使得人们不去审查借贷的合法性。民间借贷虽手续简单、得款快捷,但出借人追求的利息利润都相对较高,风险也大,在利益面前借贷双方都忽视了对借贷合同合法性的审查。

 

        二、很多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往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借贷关系,在高利息高风险的情况下,一旦出现问题,又没有担保和抵押,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三、银行贷款存在障碍而企业资金短缺,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融资困难,面对银行贷款融资困难重重,不得已向民间机构举债。

 

       为此,北关区法院建议:一、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买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保障,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制裁。二、借贷双反要订立规范的合同,同时为了减低风险,要认识到抵押和担保的重要性。这就要求司法部门要联合起来做好宣传教育,以此提高公民的风险意识,规避经营风险,从而有效地避免或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全社会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实现效果。三、法院可以牵头向司法部门提议制定民间借贷相关的法规,以规范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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