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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法院“五机制”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0-09-29 18:15:30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安阳北关区法院创新机制,通过普通案件快捷办理、重大案件相互沟通、敏感案件评估、集团性案件预案、疑难案件合议几种做法,有效全面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

 

       快捷制。对当事人起诉符合条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案件要当即立案,当天移送业务庭,以提高效率、确保质量。

 

       沟通制。对涉及民生、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工程案件,以及企业改组改制等案件,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纠纷发生的原由,告知原告起诉的情况,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达到了掌握情况、理顺案情、拓宽渠道、形成共识的良好效果,为案件的正常审理和协调处理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评估制。对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在立案前对审理风险、社会影响面、社会稳定承受度、有关单位解决问题承受力等进行评估,不盲目立案。

预案制。对人数众多的集团诉讼案件,在立案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预案,组织审判力量稳控当事人情绪,拿出相应的防范事态扩大措施和处置办法,内部人员责任分工明确,防止发生集团性案件演变成群体性信访。 

 

      特惠制。对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给予特别优待。一是优先立案、优先移送业务庭、优先排期;二是对要求司法救助且基本符合条件的给予司法救助;三是对于基本材料具备的,但欠缺次要材料的,不对当事人作拒收处理,而是立案后要求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予以补充。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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