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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里偷衣服 触犯刑法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0-08-30 10:25:33


        逛街的时候顺走店家的衣服和鞋子,自以为人不知鬼不觉,谁料被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北关法院近日审理的这一起案件,被告人最终触犯了刑法被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三在2010年四月的一天,来到我市人民大道的富绅专卖店里逛,店内的服务人员上来热情招待问王三想买什么衣服,他故意说就随便看看支开服务人员,随后趁店里的顾客多起来的时候偷走了店里三件富绅牌长袖蓝色T恤,立刻离开了。这次顺利的得手使王三发现这家店里的服务人员警惕意识比较差,在一个星期后王三又来到这家店里,趁着服务员去仓库拿衣服的时候盗走了店里富绅牌T恤三件。这下王三偷东西有了经验,五月份的一天又来到我市共振广场雅戈尔专卖店里,趁着人多店员不注意的时候,偷走了三件雅戈尔长袖T恤;在我市永安街八匹马鞋店内,偷走一双黑色登翔牌运动鞋。

 

      王三被抓获后,虽然所盗窃的所有衣服和鞋已经归还被害人,但他偷盗的这些物品价值近五千元,已经触犯了刑法。北关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被告人王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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