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00件,同比增加4.17%,审结107件,同比增长27.38%,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案件类型及占比
2024年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共办理行政、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案件142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119件(含旧存19件),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案件23件,共审结130件,结案率91.55%。在审结的107件一审行政案件中:不予立案13件、按撤诉处理3件、准予撤诉35件、调解5件、判决51件,调撤率45.74%。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案件23件全部审结,其中准许执行19件,撤回申请3件,结案率100%。
2024年,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收案主要集中在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领域以及行政处罚领域,涉及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给付工伤保险金、给付抚恤金等案由25件,涉及行政处罚、罚款案由案件28件,占总结案数的49.53%。
二、案件增减情况原因分析
(一)社会保险领域案件仍是主要审理的案件类型
因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院辖区范围内,相关案件由我院管辖,故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案件、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给付工伤保险金、给付抚恤金等相关案件一直是我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主要案由。近年来随着70后一代退休年龄的临近以及国家养老制度的调整,我院近几年审理的社会保险领域案件中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等案件数量逐渐增加,对于养老保险资格核定和待遇认定的问题引起法院的重视。但总体来说,社会保险领域案件收案总数较为稳定,在我院案件总数中占比较为稳定,仍在我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中占比较大,是我院办理行政案件的主要领域。
(二)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总数相对稳定
近年来,我院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案件收案数相对稳定,申请审查的种类有所增加。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一方面,随着行政立法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仍存在部分被申请人对行政法规认识不足,法制观念不强,漠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既不提起复议或起诉,也不及时主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到期申请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总数基本持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大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更新行政审判理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如我在诉”、“双赢多赢共赢”等行政审判理念,持续通过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做好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实质解决纠纷。二是加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实质化运作力度,构建“1+9”会商联动模式,推动法治北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同堂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业务水平,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共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