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北关法院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0-08-03 08:12:10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创新工作举措,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今年以来,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中,该院按照诉权保护上公正,诉讼程序上优先,办案效率上提速,审判结果上关护的审判理念,在立案大厅内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立案窗口,开通诉讼绿色通道

 

       认真执行诉讼制度,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该院严格执行各项诉讼制度。首先,做到每个未成年被告人都有辩护人为其辩护,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一律为其指定辩护人;其次,建立未成年人档案保密制度。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好姓名、住所、照片等个人资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其身份曝光,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压力,影响其改过自新;第三,建立诉权告知制度。在庭审前,审判员将未成年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讲解,便于其充分了解和行使。

 

      开启绿色通道,立足教育和挽救。北关法院从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出发,更新司法理念,对未成年人所犯轻伤害案件和刚达到起点数额的盗窃、抢夺、诈骗等符合条件的案件,暂缓起诉,以更人性化的做法,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挽救工作。如:未成年人小王在网吧里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被邀约参与了抢窃,经审查发现,其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社会审查发现其没有劣迹和前科,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在家长作出帮教计划及小王真诚悔过的前提下,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该院安排部分审判经验丰富、社会责任心强的法官担任中小学生的法制副校长,定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旁听宣判会,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新闻媒体建立联系,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的宣传,形成遏制、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舆论环境。同时,认真做好社会帮教工作。在犯罪的未成年人经改造回归社会后,会同公安机关、未成年保护机构、居民委员会、学校等单位,尽可能地为其学习、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文章出处:北关法院政治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