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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为化解社会矛盾注入“三剂良方”

  发布时间:2010-07-09 09:32:45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缓解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的状况,我院不断探索新机制,为化解社会矛盾注入三剂良方

 

        一、党组成员带头清理民事积案。我院积极开展民事积案清理活动,院长杨小平号召具有法官资格的综合部门人员全部承办案件,严格按照定人定案定期限的要求,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都要承办案件,把包括党组成员在内的综合部门人员分成几个办案小组,建立每个小组收结案件台账,落实领导包案。在法院大厅设立民事积案清理活动版面,显示每个阶段各小组收结案件详细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调解有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现案结事了,有力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最高人民法院于627日对外发布了《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我院组织法官认真学习《意见》,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调解工作。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努力提高调节能力。积极贯彻落实《意见》中强调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精神,坚持发挥法院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分门别类快速解决纠纷。我院根据案件类型,设立了婚姻家庭、债权、物权不同类型的调解组,对简易民事案件确定分管领导进行督办,定时完成立案调解工作任务,限期内调解未果的及时移送相关审判庭开庭审理。

 

 

 

文章出处:安阳北关区人民法院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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