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打伤劝架的民警 难以逃脱的刑罚

  发布时间:2010-08-10 11:47:07


    被告人酒后闹事,拿着刀子刺向别人,民警来劝阻,竟然连警察也不放过,手打脚踹还撕坏了警察的衣服。北关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对被告人判处了刑罚。

 

    这一天被告人李明喝完酒晃晃悠悠来到位于安阳市东风桥北的保质煤球场内,酒性上来竟然从兜内掏出一把刀子刺向在煤球场内他原来的工友和一名在场的出租车司机,情急之中出租车司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几分钟后,安阳市巡警支队的两名民警和彰北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先后来到了事发现场。民警们努力进行劝阻防止恶心伤害事件发生,一边想要制止住李明,一边保护两名受害人,同时不停地说服李明,让他马上停止自己的行为。谁知喝了些酒的李明完全不顾民警的阻拦,疯狂的反抗起来,用刀子威胁,用脚踹想要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一片混乱中撕坏了巡警贾某身上的反光背心。

 

   事发后,李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四位在场的民警同志也对他表示了谅解。今年57日,北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明犯妨害公务罪,依法向北关区法院提起公诉。我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明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明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来只是一起治安案件却因为李明的不配合并且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最终演化成一起刑事案件,李明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文章出处:安阳北关区人民法院 政治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