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一次性清偿债务的困境,承办人因案施策,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巧妙采取以物抵债的方法,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使得案件以终结执行的方式顺利结案。
被执行人刘辉为获得银行贷款,向某保险公司寻求保证担保,并让妻子李平为保险公司提供反担保。贷款到期后,丈夫刘辉拒不还款,保险公司代为清偿后,向刘辉夫妻追偿未果,遂将夫妻二人起诉至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辉、李平夫妇向保险公司偿还代偿款、保费等共计2万余元。
1“撞”见被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就遇到“找人难”的问题,刘辉、李平二人均联系不上,且没有明确的财产线索,承办人王春江克服困难,经过线上线下多方查找,总算打听到李平“好像”在内黄县某镇经营超市的模糊线索。
为了落实这一线索,王春江多次带领执行干警到该镇进行摸排,终于在5月31日下午在镇上一家小超市“撞”见超市老板李平。
2 “保证人”的苦衷
执行干警向其亮明身份后,李平承认自己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之一,但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原来,李平对刘辉在外的经营状况并不了解,是在刘辉的劝说下,稀里糊涂地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成为了保证人,现在刘辉背负多笔债务,为了躲债长期下落不明,留下李平独自带着孩子靠经营这家超市生活,李平说,自己的经营收入有限,还要偿还其他债务和抚养孩子,一次性还清债务确实存在困难。
3促成“以物抵债”
执行干警们边与李平沟通,边认真观察,发现该超市有一批待售的烟酒,鉴于这类商品市场价格相对确定,执行干警建议李平可以用这批烟酒抵顶一部分债务,李平表示同意,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保险公司人员来到超市,与李平具体协商还款事项,经进一步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将这批烟酒折抵5000元,用于清偿保险公司,剩余款项由李平以每月1000元分期履行。随着李平当场将抵债商品交付保险公司、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