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想明白了,我现在就转账。”
看到法院让其体检并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坐在警车后座的被执行人师某对案件承办人、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庆生说道。
这一幕发生在4月17日下午。
霍某等3人在师某开的自助餐厅工作,因师某一直拖欠3人工资共计8000余元,经多次讨要无果,3人无奈将师某经营的餐厅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师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执行干警也未能查控到财产,去现场查找亦未能找到人。
4月17日中午,刘庆生接到霍某的电话,称在鹤壁发现了被执行人,希望法院能够派人前往。刘庆生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干警出警,同时通过电话指导霍某稳住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驱车40余公里赶往鹤壁,顺利拘传到被执行人师某。
警车返程途中,刘庆生对师某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告知其有能力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师某仍以各种借口推诿。返回安阳后,师某看到法院要对其体检并准备采取拘留措施时,师某意识到法院这是“动真格”的,立即表示要当场履行,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这次出警,一次性执行到位3笔劳动报酬,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三起案件标的虽小,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故意躲避执行的当事人,必须采取雷霆手段,才能保证执行效果。”刘庆生说道。
对于小标的执行案件,北关法院始终推行“一次性有效执行”机制,集中力量采取行动,强化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以执行质效的提升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