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统筹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更加重视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全面解答当事人疑问,实质性解决问题,将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作为追求的目标,使人民群众更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结案”后的“事了”
判决书送达后,案件“结案”了,但法官的司法服务并未止步,“事了”才是“公平正义”的最优解。
原告郭某系被告某制衣部雇佣的员工,某日,郭某在卸货时不慎受伤,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郭某出院后要求制衣部赔偿未果,遂起诉至北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双方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于近期进行了宣判。
宣判后,制衣部负责人邹某电话联系了承办法官杨永红。“杨法官,我这是小本买卖,哪有那么多钱赔给他!我要上诉!”
杨永红法官通过电话向邹某进行了解释说明,为了打消邹某的疑虑,法官决定将邹某约至法院当面谈。
4月4日下午,在审判庭内,北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华,与承办法官杨永红共同向邹某进行判后答疑,对邹某提出的每个问题逐一释法析理。
经过二十多分钟的解答,被告表示其理解了判决结果的依据,“法官,你们说的我都明白了,之前是我没有算清账。我这就回去筹钱,尽快给了对方,我也想赶紧了结这个事儿,不上诉了。”
“没想到我这么个案子,院长和法官这么重视,谢谢李院长和杨法官,你们给我讲得非常明白,也让我少走弯路,省了我再去上诉花钱费事儿,真是谢谢你们!”离开法院时,邹某表示由衷感谢。
很多时候当事人对判决、对法官、对法院的不理解,来自于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信息差,而判后答疑,正是弥合这一信息差,让当事人读懂判决,进而理解法官、支持法院工作的一个渠道。
解开心里的“疙瘩”
宣判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理解之处,是他们心里的“疙瘩”,也是他们选择上诉的原因。打开心结,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原告某建材公司诉被告某房产公司、某地产公司、某民防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北关法院于近期作出判决。该案中,因原告对票据前手某民防公司提起诉讼明显超过了六个月的追索时效期间,丧失对前手即被告某民防公司的追索权,故判决未支持原告要求某民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
“任法官,公司对判决结果不太理解,要求上诉,我想和你见见面。”原告公司代理人向任蓉法官打电话,说道。
“行,我现在有空,你来法院吧。”任蓉法官针对原告的不解之处,对照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逐条进行解答,并向原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代理人表示理解。“以前别的法院只要我们提供有行使了追索权的证据,基本上就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您的解释我理解了,以后我们一定注意在向票据前手追索的期限问题。回去我再作公司的工作,我们不上诉了。”
“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不理解、要上诉,是常有的事情。越是这种时候,法官越是要不急不躁、平心静气地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很多时候,事实讲清楚了,法律说透彻了,当事人可能就不会上诉了,即使上诉,当事人也不会带着气儿,会更加理解我们的工作。”任蓉法官说道。
今后的工作中,北关法院将持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着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努力做到“有疑问、必答复,有答复、必及时”,进一步提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认可度、满意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更容易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