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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入室抢劫 竟是好友所为

  发布时间:2010-06-24 15:36:15


      北关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共同犯罪的主犯和被害人之间竟是朋友,正式因为朋友之间的显富心理和妒忌心理在作怪,酿成了这样一场悲剧,几个被告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张丽(化名)和小伟(化名)本早已认识,小伟这个人的性格就是这样,时不时的喜欢显摆一下,朋友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了,就给人一种很有钱的印象,张丽十分的看不惯,但并没有表现出来,私下里却发动她的丈夫二毛(化名)、丈夫的哥哥大毛(化名)以及朋友高峰(化名)一起去抢小伟,这个高峰曾经在94年的时候就因为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98年假释出狱。几个人一起到水冶商量作案细节,并买好了抢劫用的胶带、提包、手套、墨镜等工具。二毛因为工作关系回四川,走之前对其他几个人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出了事,一切要小心,于是这一天张丽带着大毛和高峰去确认小伟的住处,几个人准备工作做的很是充足。

 

       张丽表面上和小伟联系,实际是想摸透她的出门规律,晚上大约七点多,张丽和小伟通话后得知小伟马上就回到家了,张丽立即发信息给大毛告诉他小伟马上就到家以及她的穿衣特征,在小伟家附近转悠的大毛和高峰尾随着小伟就进了楼,当小伟开门时,高峰一把把小伟推到屋里,摁在地上,然后用胶带把小伟的双眼、嘴巴、双手和脚都缠上,从她身上搜出10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后,高峰从厨房拿一把菜刀架在小伟脖子上逼她说出钱和银行卡放在什么地方,大毛在室内搜出了三千多现金和首饰。高峰看着小伟,大毛拿着银行卡去取钱了,钱取出来后小伟才被放了,小伟受了伤,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件事是朋友张丽干的。

 

       北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丽、大毛、二毛和高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对他们四人分别判处了十年到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章出处:安阳北关区法院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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