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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能否要求被“借用”资质的公司付款?

  发布时间:2022-12-28 19:34:46



    01

    在工程建设领域

    “借用”施工资质

    层层转包的现象十分普遍

    “借用”资质的承包人也往往

    以个人名义

    与“下家”施工人签订合同

    这将对实际施工人的维权

    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02

    李华与张明签订工程承包协议

    约定张明将承包的某小区项目

    部分工程分包给李华

    并详细约定了工程价款、期限等事项

    工程如期竣工

    经张明验收

    工程合格

    但在竣工后

    张明长期拖欠李华

    大额工程款拒不支付

    李华无奈通过诉讼维权

    李华了解到

    张明是“借用”某工程公司的资质

    承包工程

    便将张明与该工程公司一并起诉至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要求两者共同支付欠付工程款

    03

    法院认为

    李华与工程公司

    不存在合同关系

    对李华主张该公司

    支付工程款的请求

    不予支持

    但法院根据有关证据

    认定了张明个人与李华

    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有效

    且欠付工程款属实

    依法判决由张明个人

    支付李华全部欠付工程款

    04

    法官提醒

    施工人在签订承包合同时

    需留意对方的相关资质

    以及分包、转包关系

    以有效防范后续法律风险

    相关市场主体

    也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则

    共同维护规范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

    (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文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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