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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及时开启绿色诉讼通道 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6-11 10:47:24


      做好儿童妇女维权工作,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建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北关区法院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儿童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不断强化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判方式,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充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069日,北关区法院对一起民事遗产继承纠纷案再次开启了绿色诉讼通道。其原告焦某唯一的儿子刘某全家于2010110日因CO中毒身亡,后经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原告焦某现已成为孤寡老人,生活十分困难,精神萎靡不振,无力缴纳诉讼费用,特此申请减免。北关区法院采取情法并举,首先,对依法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医疗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儿童妇女优先保护,涉及老年妇女生活困难的赡养案件,依法适用先于执行。其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别保护的儿童妇女,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为维护儿童妇女权益开启绿色通道。最后,此案经北关区法院调查确定,原告焦某情况属实,因系孤寡老人,生活困难,得以照顾。本院及时作出决定:原告本应承担诉讼费1026.5元,建议缴费526.5元,且一次性减免了原告焦某500元。

 

      北关区法院对涉及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开启绿色诉讼通道的做法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今后长期有效司法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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