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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调解手续签收难,法官这么做太赞了!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8-29 16:08:46



    8月上旬,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事服装生意的原告刘某要求被告客户杨某支付服装款及利息。被告不在本地,加之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故承办法官秦涛便考虑使用网络庭审的方式进行开庭。不料被告手机无法使用庭审系统,为了不耽误后续庭审工作,秦涛法官当机立断,拨通当事人电话,添加当事人微信与其沟通。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微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通过微信进行调解并成功的案件在秦涛法官这里已不足为奇,这种便捷的调解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但是微信调解也存在问题,比如无法让当事人当庭签收调解笔录,而如果将笔录邮寄至当事人处,邮件往返时间少则三五天,多则一两周,这不仅耗费时间和邮费,而且存在当事人在此期间反悔,拒绝签收的风险,大大影响案件审理效率。

    秦涛法官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想出了提高手续签收效率的办法:将调解协议中关于文书效力的内容表述为“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通过微信同意调解笔录的内容,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让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更加快捷高效。

    数字化、信息化时代对法官办案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买卖合同纠纷等商业纠纷类案件更是如此。秦涛法官在实践中注重总结和创新,不断发现新问题,找出新办法,使办案程序既节约成本,又保证效率,为推动辖区营商环境法治化贡献了力量。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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