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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动歪念 收货逃窜不付钱

  发布时间:2010-05-25 16:50:35


       网络购物的便利性让它风靡一时,如今因为网络购物而打官司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北关法院近日审理一起因为网上购物而引起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是卖家而是买家,买了东西收货后不想付钱却逃跑了,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赵五(化名)在互联网上起了个网名,以这个网名的名义联系购买了西安某电子仪器公司的仪器和配件,共价值5300元,约好货到后付款。西安的公司通过顺丰速递公司速递,货物到达安阳顺丰速递公司后,赵五就和速递公司人员约定在北关区民航路南段的转盘交货。赵五见着货后,以验货为名义将货物装上自己的车,趁着速递公司速递员不注意竟逃离了现场。

 

      北关区法院认为赵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介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退还赃款,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元。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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