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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贯彻落实 “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5-15 11:54:56


      514日上午9点,北关区人民法院组织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收听收看省高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议,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针对近来频发的针对校园少年儿童恶性暴力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坚持依法从重原则,切实打击各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对于强奸、流氓、拐卖妇女、拐卖儿童、拐骗儿童、绑架儿童妇女、敲诈勒索等严重犯罪分子,具有法律上的从重情节的,坚持原则,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儿童妇女的人身安全。  

 

       二、打开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案件中,法院在第一时间开启绿色通道,对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依照快审快结原则,严格依法审理,正确处理好离婚案件中的侵权赔偿及妇女离婚后相关权益的保护问题,注重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针对有些女方附带提出了人身权、财产权的侵权赔偿请求的类似案件中,应适用民法中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凡是妇女的权利受到侵害向法院起诉的,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院都应充分给予合法保护。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对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选派、增派优秀干警定期或不定期到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发放普法资料,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部门联合,形成打击体系。在校外,各部门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协调,形成体系,全力做好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有关工作,开展多种多样的帮教活动,并进行有效的宣传预防和打击整治,切实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凡侵害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好快审快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法院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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