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法官张静收到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年过六十的徐某、赵某两夫妇在儿子离婚后,长期代原儿媳承担养育孙子的义务,因经济压力过大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已失去联系的原儿媳承担孙子的抚养费用。张静十分体谅两位老人对家庭和孙辈的付出,在判决书中,她从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说理,论证了原告夫妇作为代为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要求具有抚养义务的被告支付必要费用的合法性,并根据原告举证,支持了原告主张的大部分费用。充满温度的判决,不仅从法律上维护了老人的权利,更从情理上认可了老人的付出。
在另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年逾7旬的原告李老太因与其亲生儿子吵架离家出走近一年,双方矛盾一直都无法解决,李老太要求与儿子分割家里共有房屋并起诉至法院,并且,李老太此前就因赡养等纠纷多次起诉。面对盘根错节的家庭纠纷,张静抽丝剥茧,通过沟通厘清矛盾症结。她在村口与李老太进行了长达40多分钟的谈心,听李老太话家常。老人家时而讲述小孙子的成长,时而回忆与儿子一家人有笑有泪的过往,张静默默地倾听,终于明白,李老太与儿子一家还有深厚的亲情在,只是被儿子吵架时的口不择言伤了心。于是,张静从家庭亲情出发,耐心劝解,最终打开了李老太久埋的心结。张静的努力不仅让一起复杂的民事纠纷案结事了,更让一个家庭矛盾缓和,重归和睦。
张静法官是北关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也是一名家事审判法官。去年自今,她审理的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达三百余起。对于这些案件,她总会用心审理,站在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化解纠纷。张静认为,涉老纠纷多为家庭矛盾,这类矛盾宜解不宜结,而“解”的要领就在于融入真情。张静常说:“很多时候,单凭一张判决书可能解决不了真正的矛盾纠纷,需要贯穿始终地疏导调解,以最终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2020年10月,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联合发文,表彰了全国1287家敬老爱老先进单位和1977位敬老爱老先进个人,作为一名致力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官,张静成为其中的一员,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