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北关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7-17 19:17:09




    7月16日,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关法院邀请辖区群众通过视频直播形式旁听该案庭审。坐在旁听席的,不但有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代表,还有辖区内30余家食品行业商户代表。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王某夫妻在安阳某批发市场开设农副产品加工部,从事猪血制品的加工和销售。2019年底,杜某在生产成品猪血过程中,为给猪血保鲜,在明知甲醛有害身体健康的情况下,仍用甲醛浸泡猪血,并伙同被告人王某向周边地区多名商户进行销售。后该加工部生产作坊生产销售的猪血制品,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检测出甲醛成份;并且在生产作坊的池子、生产猪血所用器皿等处,提取和检测出甲醛、硼酸等有毒有害物质。经审计,2020年5月20日至6月10日,该加工部共生产猪血1308箱,合计金额约65400元,二被告人合计收款41054.5元。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杜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王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案情事实认定、法律事实等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一案,教育一片。旁听庭审是对商户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的“活教材”,通过旁听庭审的全过程,同为食品行业从业者的商户代表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触碰食品安全红线付出的惨重代价,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合法经营,绝不做坑害消费者的见不得光的行为,绝不能为谋获一时之利触碰法律,害人害己。

    被告人阎某利用其在河南某高校基建处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0余万元,为他人在相关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郭晓军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虽然作为法院干警,在场的大家熟知庭审程序,深知法律令行禁止的威严,但这次旁听仍然让干警们深受教育。通过庭审,大家零距离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被告人从深受组织栽培、前途无量的干部,到滑入犯罪深渊,沦为阶下囚,这样的蜕变归根结底是因为其思想上缺乏定力、抵挡不住诱惑,从而在行为上一步步丧失底线。这个看得见、听得见的例子,如同廉政教育的“活教材”,时刻告诫广大干警稳得住心神,筑牢拒腐防变的“高压线”。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以案为鉴,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贡献力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北关法院邀请干部、群众旁听庭审,不仅是为了接受社会监督,更是为了向人民群众展示法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定决心。北关法院将持续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作用,向食品安全犯罪亮剑,重预防、严打击,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佚名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