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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四措施”扎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0-04-27 10:03:20


      精神文明建设是基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北关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始终将此项工作视为树立法院公正形象、弘扬司法文明的 窗口工程,以精神文明提升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带动精神文明。

 

        一、领导重视,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法院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学习加强人民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依法秉公办案,对提高干警素质,促进审判工作都有重要意义。由于领导重视,所以工作中能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法院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督查、检查、推进工作。同时,推行一岗双责制,要求院庭领导既抓审判业务,又抓精神文明建设,既抓案子又抓脑子。对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得不力,出现问题的,要按目标责任制追究相应责任。形成了一个领导抓、抓领导,层层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领导体制,从组织和领导上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以建设高素质的文明法官队伍为目标,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抓教育、强素质,打牢队伍思想基础。按照讲政治、懂业务、作风正、能力强的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要求,加强政治业务两方面的学习,引导干警遵守公正无私、依法办案、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树立爱岗尽责、勤奋高效、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牢记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职业纪律,做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的模范。学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坚持全院每月一次,各庭室半月一次的学习制度,并注重学习质量。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坚持一次,注重日常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以人为本,以和谐进取的氛围营造司法文明。法院注重培养法官自我价值的实现。坚持一手抓职业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引导干警对职业追求、职业形象、职业素质、职业操守等问题作深层次思考;一手抓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理、纪律作风专项整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措施,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的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

 

       四、不断赋予精神文明新的内涵,保持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旺盛的生命力。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围绕审判中心工作进行,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审判队伍,营造和谐文明的司法环境。这既是北关法院的工作目标,又是文明创建的核心。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坚持脚踏实地的同时,更要保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要以保大局、促经济为主线,争取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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