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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记录•前行㊷】我为群众办实事:因病缺席需核实 法官探望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4-29 19:54:58



    4月15日上午,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不当得利民事纠纷案件,开庭时间已到,可是被告却未能到庭。因前期被告已经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并未称无法到庭。经法官电话询问,被告称在来开庭的路上,突然腹部剧烈疼痛,目前正在医院输液治疗,无法按时到庭。但是,原告及其律师对被告恰巧在即将开庭时突然生病治疗表示怀疑,并请求法院缺席判决。

    承办法官乔东茂认为,这种情况下为了兼顾原被告双方的利益,既不能只顾原告利益而缺席开庭,又不能未核实真实情况而直接另行确定开庭时间,应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核实该情况是否属实。于是,乔东茂法官让原告在审判庭稍等,亲自与书记员赶赴医院。到社区医院后,了解到被告确实在赶往法院开庭途中,急性肠胃炎发作,疼痛不已,不得不转道到附近的社区医院作紧急治疗。乔东茂法官了解实际情况后,告知被告安心输液治疗,并对案情做了简单询问。乔东茂法官又及时赶回法院,将此情况告知原告,原告这才相信被告是真的生病导致开庭未到。根据案件的事实,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乔东茂法官又与原告及其律师,对案件的法律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了分析与研究,辩法析理,晓以利害,认为案件的诉讼案由不合适,是否可以撤诉,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原告及其律师表示考虑后再答复。

    乔东茂法官这一做法既严格遵循法定诉讼程序,又体恤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纠纷的进一步解决创造了条件。经电话多次联系沟通,4月28日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案件得到解决,纠纷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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