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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法实施三周年特刊】陪审员心声④: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21-04-28 19:00:15


    序言

    2021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三周岁了。作为“无袍法官”,北关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为案件的依法审理和成功结案奉献着自己特有的力量。合议庭上,有他们认真参与审理,踊跃发表意见的身影;案件卷宗里,有他们用心阅卷,积极参与事实调查的记录。走上法庭前,他们来自百姓,是人民群众在法院的“眼睛”和“耳朵”,向法庭传递着来自各行各业的视角和声音;参与庭审后,他们回归百姓,在人民群众与法官的搭建了一座桥梁,让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他们了解法院,相信法律。今天,让我们走进这个默默无闻却肩负重任的群体,走进这群不穿法袍,却为审判工作贡献力量的人,一起聆听他们的陪审心声。

    作者简介

    林兆军,男,1963年11月生,河南长垣市人,安阳宾馆退休职工。2018年12月被任命为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18年,我成为北关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经过多次的陪审工作,我学到了许多过去不了解的知识,受益匪浅。对于我个人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感受司法实践的机会、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我把每一次陪审都看作是一次经历、一次积累、一次成长。我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切身体会。

    一、做好陪审工作要有足够的热情

    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每当我接到法院通知参加开庭时,我都很愿意接受这一任务,并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庭审。

    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庭审过程都使我深受教育,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每参加一次陪审,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不是能用金钱可以买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治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反思过去工作,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工作之余我经常在思考要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更好地结合到一起,相互促进。

    二、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首先,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刚开始做陪审工作时,我还没有退休,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是我面临的新问题。尽管陪审工作是兼职,但我依旧觉得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也丝毫马虎不得,要承担起陪审员角色所应尽的社会责任,陪审工作也不能随便应付了事。因此,我尽量做到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两不误。

    其次,要处理好与其他合议庭成员的关系。在参加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又要尊重合议庭其他法官或其他陪审员的意见。

    第三,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仅有满腔热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努力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领。实践出真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审判工作要以实践为基础,搞好调查研究。多实践才能积累经验,做到学以致用。在陪审工作中,我尽量做到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并且通过仔细观察和学习审判长、审判员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适应法律等审判技能,最终将这些转化为自身能力。

    通过参加陪审,我近距离感受到了法院对“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无论是在庭审程序上还是在实体判决上,北关区法院都能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

    作为一名“编外法官”——人民的陪审员,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要多深入实地搞好调研,了解事实真相,积极大胆为法官提出更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我将继续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认真做好陪审、陪议,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争做人民满意的陪审员。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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