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购物狂潮已过去5天,不少辛苦斩获的“战利品”已陆续送到了大家手中。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日益成熟规范,大部分到货商品都能如预想的那样物美价廉,甚至物超所值。但是部分商品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让买家满意,甚至由于缺陷,让买家在评论区使用“差评。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购物网站中具有代表性的差评类型,从法律视角解读,希望大家在购买类似产品或处理同类纠纷时能够有所启发。
类型一:“非正品”
差评:散了吧!不是正品!气味和专柜不太一样,用起来也不太一样!
——摘自某网店销售的某外国品牌护肤品下的一条评论,该商品标题为 M国X牌乳液保湿补水清爽控油正品代购。
解析:近年来网上各类品牌代购、网络代购层出不穷,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从上述评论可以看出,该消费者完全是冲着标题中的“正品”宣传而来,那么,如果该商品经证实确非正品,在理论上,卖家该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要求卖家赔偿商品价款3倍损失。
小编提醒:在生活中,大家可以在购买前了解该种化妆品的防伪标识或防伪码等,更加有效的辨别产品真伪,在遇到此类纠纷后,能够抓住“实锤”,通过求诸第三方交易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诉讼途径等等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类型二:“标题党”
差评:大家发现了吗?这个商家耍了个小聪明,商标四个字母,有三个字母和知名品牌相同,而且字体一样,这种“标题党”容易误导消费者。
——摘自某品牌鞋店销售的某款靴子下的评论内容,该产品无论商标还是检索标题,都与某知名鞋类品牌处理得极为相似,以致大部分买家是将其误认为上述知名品牌而购买。
解析:线上商品为增加检索量而在检索标题上做一些“蹭热度”的处理已成为近年来网店卖家常用的营销手段。但其中也有很多不规范的现象,比如仿真丝面料标为“真丝”面料,将仿毛皮材质标为“真皮”等。如果这种“标题党”行为对商品的主要属性做出了虚假承诺,则也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此外,该产品将商标处理为近似知名品牌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反《商标法》,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更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我们应予以坚决抵制。
小编提醒:很多小伙伴都是凭借产品眼花缭乱的标题和卖家秀来选择心仪的商品。其实,在您将商品加入购物车之前,仔细阅读产品参数,会让大家对商品属性有更加全面、更加准确的了解。此外,以假乱真的“标题党”和商标混同往往都是抓住群众跟风从众和贪图低价的心理。因此,在购物狂潮之下保持理性的消费心态也是十分重要的。
类型三:“质量差”
差评:这是有致痘成分吧?我连续用了两个月,现在冒出4颗痘了。
——摘自某品牌护肤品网上旗舰店销售的某款精华霜的一条评论。
解析:虽然现在食品、化妆品的安全检测越来越严格,安全标准日益提高,但类似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如果情况属实,该产品对买家造成人身损害,则依据《民法典》及《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则该买家可以向其主张侵权责任。
小编提醒:此类产品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关键点在于使用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判定。由于这一认定专业性极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专业的成分鉴定以及医学鉴定来协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权。而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可以通过多了解有关医学、化学常识来增强我们在购买此类产品时的辨识力。
类型四:“有破损”
差评:一般。还有一只破损了,要求重发,客服回复慢。
——摘自某网上家居饰品店销售的玻璃花瓶下的一条评论。
解析:网购商品有破损,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买家,快递公司与卖家之间的法律的关系:卖家与买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又通过与快递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而与快递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所以,如果商品是由于卖家货物存在瑕疵造成的,应由卖家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补货;如果该破损是由于快递公司为妥善包装等过错导致,则应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小编提醒:在购买易碎品或鲜活、易腐等运输难度大的产品时,我们可以通过在购买后及时与卖家以及快递公司沟通及时了解产品交运情况以及物流进度。在签收时,如果发现产品破损,应第一时间与卖家及快递公司沟通,属于卖方责任的,应及时与卖家协商补货;属于快递公司责任的,买家可以联系卖家,并与卖家一起与快递公司协商赔付事宜。
相信不少小伙伴都体验过写差评的心情吧。差评不仅把负面的反馈带给了商家,更把负面的情绪带给了自己。作为消费者,无论是在“双十一”、“双十二”这样的购物狂欢节,还是在日常购物中,只有始终保持理性成熟的消费心态,不断充实法律知识,不为冲动买单,才能更好地为自己的购物之旅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