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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三年工资款 调解解忧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03-25 09:17:38


      农民工兄弟辛苦挣来的工资一直拿不到手,起诉到北关区法院后法官调解了一下午就为其要回工资款,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2007年,原告李明(化名)进城务工,应聘到被告王强(化名)的工地负责技术。工程完工以后,王强本应及时给李明结算工资,却用各种理由推辞迟迟不肯结算。李明多次与王强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到北关区法院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本属于自己的工资。我院主审法官郭振平接到案件以后,立即着手了解案件情况,理清调解思路,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庭,进行深入交谈,运用法律的语言,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运用换位思考,提示被告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经过一个下午的不懈努力,终于使被告王强惭愧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答应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工资6950元,最终使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李明激动对法官们说:要不是你们北关法院的法官这么努力地调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血汗钱呢,你们真是恩人哪!

 

      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和谐执法的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工作始终,成功调解这起长达三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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